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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》配套操作规程

  • 来源:宝安政府在线
  • 2013-06-27

《〈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〉配套操作规程》已经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,为尽快帮助企业了解和熟悉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程序和条件等,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召开咨询说明会

会议时间:6月28日下午2:30-6:00

会议地点:宝安区新安二路文化艺术馆2楼展厅

参加单位:区发改局、经促局、科技创新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局、文体旅游局、高新办、文产办、市场监管局宝安分局、联办中心(企业服务中心)等10个单位。

欢迎企业来现场咨询和了解扶持政策的详细信息。

二、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

为方便企业,“1+5”专项资金申请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,各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区联办中心(企业服务中心)统一接收申请材料。

接收材料地址: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13-15号窗口;

接收材料时间:从公告之日起开始接收材料,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:00—12:00 下午1:30—5:30;

主要咨询电话:

区联办中心(企业服务中心):88886789转1;区发改局:29996850;区经济促进局:27848160;区科技创新局:29998681;区财政局:27756142;区人力资源局:27665512;区文体旅游局:27869352;区高新办:29998707;区文产办:29996930;市场监督管理宝安分局:27836811

查询网址:http://www.baoan.gov.cn

特此公告

  宝安区联办中心(企业服务中心)

  2013年6月25日

 

附件:《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》配套操作规程
文件类型: .doc 0cd03e799988b1aa0e93d68956586009.doc (6.77 M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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