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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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届“深圳知名品牌”公众投票通知

  • 来源:
  • 2015-12-07


各候选品牌企业:

根据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》规定,第十三届“深圳知名品牌”评价公众投票定于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(每日8:00-22:00)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投票方式:

1、网上投票:登录深圳工业网(www.fszi.org)或深圳知名品牌官网(www.sztopbrand.com)首页,点击“网上投票”进入投票页面进行投票。网络投票时需要输入投票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。

2、微信投票:关注深圳工业总会微信号,点击微信号内的菜单栏“品牌投票”进入投票页面进行投票。微信投票时需要输入投票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。

3、每次投票选择品牌数需10个或10个以上,20个以下,否则记为废票。

4、每日8:00-22:00为投票时间。22:00-8:00为投票网络维护时间,该时段暂停网络投票。

二、宣传媒体:

(一)《深圳商报》将于12月14日刊登公众投票公告及投票说明,并集中展示候选品牌企业形象;

(二)深圳经济特区第一门户网站“深圳新闻网”首页首屏A类位置开辟Banner展示区进行品牌企业形象展示;

(三)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官方媒体“深圳工业网”或“深圳知名品牌官方网站”将于公众投票期间通过专题拉页版面、浮动窗口以及Banner和电子名片等形式展示品牌企业形象。

三、抽奖

投票截止,系统将会自动产生第十三届“深圳知名品牌”消费者投票抽奖结果。

一等奖5名,每人价值1000元纪念品;

二等奖10名,每人价值500元纪念品;

三等奖20名,价值180元移动电源。

四、注意事项:

(一)参评企业可广泛发动员工、客户、合作伙伴及其关联人,按上述方式投票。

(二)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投票。对系统识别为“非正常投票”将作废票处理,并按照《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相关规定》进行处罚。

(三)本委秘书处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投票,凡因违规投票引起的后果,由企业自行负责。

附件:1、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相关规定

2、关于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工作的通告

联 系 人:王辉、肖浪华、黄琳琳

电    话:83689057、83689120、83688376

地    址:福田区华富路南光大厦1018室(上海宾馆院内北侧)

工总微信:

 

 

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

2015年12月7日

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简介

“深圳知名品牌”是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、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、品牌价值居行业前列、具有知名度、美誉度和影响力、经济及社会效益良好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、经合法注册企业拥有的品牌。